【我为群众办实事】大冶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
11月18日,大冶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全程见证下,大冶法院通过线上线下方式集中为21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767万余元。
此次活动系大冶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政法机关督导组和最高人民法院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积极回应群众对执行案件的关注而举办。活动当日为21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767万余元,其中现金支付81万元,支票支付686万元,最高标的额500万元,涉及案件21件、企业6家、个人15人。
领款后,申请执行人纷纷表示感谢。湖北正涵投资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程建才感叹道:“感谢法院这段时间的努力和辛勤付出,为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让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温度!”
“大冶法院以实际行动将生效法律文书兑现成为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全国人大代表、大冶市保安镇农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能干,大冶市政协委员杨春际均表示,此次行动进一步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大冶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决心。
为组织开展好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大冶法院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筛选涉民生(涉农民工、工伤、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等)、涉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提前做好到账案款的发放审批等工作,确保执行案款发放高效、规范、透明、便民。
自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大冶法院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三改三快”执行大会战,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共清理发放执行案款3205.84万元,涉及案件711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