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民法院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20-06-10 点击数量:18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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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即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大冶法院为深入学习宣传,积极响应大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号召,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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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以“学习+宣传”双线模式交织进行,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及各部门干警自学等方式,学习《社区矫正法》的制定背景、法条原文、法律适用及审判实务的结合运用等。与此同时,大冶法院以内外双宣模式开展《社区矫正法》的普法宣传,以期营造出浓厚的学习《社区矫正法》氛围,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风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0年7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