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能动司法 助推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2-03-14 点击数量:1196

   近五年,大冶市经济发展十分迅猛,在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由2006年的第262位提升至2011年的第122位。大冶法院紧扣发展和稳定主题,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能动司法,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大冶经济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1年,大冶市明确提出了冲刺全国百强县市、争当全省城乡统筹发展排头兵、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三大奋斗目标。大冶法院以人民满意为第一标准,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法官队伍能动司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形成了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了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的创先争优氛围。
  为了更好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冶法院多次举办专家讲座和办案竞赛等活动,切实提高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加强45名人民陪审员的培训管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编外法官”作用,促进司法民主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深入推进治庸问责,开展纪律作风整训,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组织举办春节晚会、职工运动会、编纂法院志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最近,一当事人在黄石中院网站上留言:大冶法官能急百姓所急,能把百姓的事当事,对金额较小的民间借贷案件高度负责,确实难能可贵。这正是大冶法院干警情系百姓、执法为民的真实写照。
  大冶法院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运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少年犯罪案件,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运用量刑规范化方式审理案件327件,促进了量刑的公开、公平、公正。
  按照黄石中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信访执行案件化解年”活动,严格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制,构建大信访格局。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多措并举,攻克了一大批执行积案,涉诉信访工作步入良性循环。深入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强化审判管理,狠抓案件质量,加强法律释明、判后答疑,提高了服判息诉率,有效降低了初信初访。
  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开展法官“四进四访”活动,了解社情民意,解决群众诉求。结合办案实际,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我院干警结合能动司法的鲜活案例撰写的两篇论文,分别荣获全国法院第二十二届学术论文讨论会三等奖和第五届湖北省法官论坛一等奖。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大冶法院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及时出台了《关于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涉及开发区建设、招商引资等案件,建立从立案到执行的绿色法律通道,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在开发区建设中,对有关部门依法申请拆除的违法建筑,敢于亮剑,先后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了三次集中强制执行活动,依法强制拆除了6栋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 1.8万平方米,与此同时,认真做好法制宣传,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为大冶市招商引资和城市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大冶作为全省首批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任务十分艰巨。为了确保招商企业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大冶法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大冶营造公平公正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稳妥审理企业破产、改制案件,实现了企业破产的零振荡。
  五年来,大冶法院能动司法,有力助推了经济发展,法院自身建设同时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11年,大冶法院先后荣获了省文明单位、省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