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雷霆2023】“过道上的雨棚”终于被依法强制拆除

发布时间:2023-07-26 点击数量:3496

“砰砰砰……”7月26日上午,伴随着石块掉落的声响和四处散开的尘灰,被执行人江某违法在过道口搭建的铁皮雨棚等障碍物被大冶法院执行局依法强制拆除,充分保障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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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与江某系同村村民,程某房屋位于江某房屋东侧,江某房屋南侧有一条小道通向程某家,因江某在该小道处搭建了简易工棚并安装两道铁门,导致此路被阻,程某无法正常通行。程某多次找江某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江某疏通并清理障碍物,恢复道路通行。

程某根据生效判决向大冶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江某坚持认为铁皮雨棚属自己合法财产,拒绝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考虑被执行人年纪较大,为了让其及家属转变错误思想,执行干警黄华、田锐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说服教育为主、强制执行为辅,多次前往障碍物所在地与被执行人及其家人进行沟通,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充分给予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机会,劝导其主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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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执行人一直拒不配合,大冶法院执行局决定进行强制拆除。由于强制拆除情况复杂,风险系数较大,需要多方协调、精研细判、周全考量,在实施强制拆除行动前,黄华制定周密的执行实施方案,将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对是否存在可能抗拒执行等做好预案。同时,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派出所、医护人员等到场见证监督、提供救助。

“你们凭什么拆,不许进去,不许拆!”26日,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江某及家属情绪激动,阻止干警及施工人员进入。根据提前制定好的执行方案,庭长杨裕春当机立断组织干警将妨碍执行人员带离现场,保证拆除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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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当天,市人大代表左自林、市政协委员刘芳全程见证监督,整个过程有条不紊,执行干警佩戴执法记录仪,对执行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规范执行、阳光司法。经过两小时的紧张忙碌,拆除工作顺利完成。

“感谢法院,终于解决了我的难题!”程某看着现场打通的过道,激动地说道。至此,本案执行完毕。一起矛盾多年的邻里关系纠纷,最终得以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