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民法院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下发的《政法系统顽瘴痼疾整治方案》,现将大冶市人民法院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相关内容面向社会公布,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底,恳请社会各界予以支持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主要是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
(二)法院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五)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六)影响和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的问题。
(七)法院系统其他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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