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连续五年举行升国旗仪式暨宣誓活动
2月3日,农历“立春”,大冶法院全体机关干警在党组书记、院长王军带领下,连续第五次在春节长假后上班第一天举行升国旗仪式暨宣誓活动。
上午8时许,迎着春雨,4名法警迈着矫健的步伐,护卫五星红旗走向升旗台。伴随着激昂、嘹亮的国歌声,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全院干警肃穆而立,满怀爱国之情向国旗行注目礼。升旗仪式结束后,在王军院长领誓下,100余名干警右手握拳,向宪法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宣誓活动一结束,全体干警当即进入各自工作岗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冶法院高度重视司法作风建设,把升国旗仪式暨宣誓活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个重要载体来抓,增强爱国教育,提升法治意识,增强作风教育,提升纪律意识,增强职业教育,提升使命意识。通过活动的开展,在节后上班第一天淡化节日气氛,凝聚干警思想,为全年工作顺利开展开好头、起好步。
与往年法官宣誓不同,今年升国旗后,大冶法院组织院机关全体干警向宪法宣誓,目的是为了激发全院干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重行务实之风,以闻鸡起舞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新一年的工作中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